逮捕多久才会(逮捕多久才会判刑)
- 法律
- 2024-02-17 16:40:14
- 24

检察院多久下达逮捕 法律分析:检察院一般会在7天之内就会决定是否批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检察院多久下达逮捕
法律分析:检察院一般会在7天之内就会决定是否批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一般检察院七天做出批捕决定。法律规定检察院在7天的时间做出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分析: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出逮捕令要多久才可以出来
1、法律分析:七天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2、案情不同,涉及每个阶段的时间均有可能不一样,故不同的案件,经过的时间均有差异。如果案情简单,一般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那审限最长可达到二年左右。
3、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逮捕证一般拘留后十天左右下达,最长在37天内下达,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时间为三十七天,期限内如果没有下达逮捕证,人可以出来。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下达逮捕证时间为二十四小时内,如果没有被逮捕,最长三十八天人就可以出来。
6、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会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外,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然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
法定情形下,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要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才能开庭。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逮捕令下来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令下来五个月开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逮捕令下来了多久判刑
1、法律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逮捕以后多长时间才能判刑逮捕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先关押在拘留所一段时间,等案件审理开庭了才知道判刑的结果。
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五个月是上限,都是合法的,快的可能三个月左右。
4、逮捕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逮捕令流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5、逮捕经过法院受理至判决,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先关押在拘留所一段时间,等案件审理开庭了才知道判刑的结果。
6、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长时间 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
逮捕后多久法院才判刑
1、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一般情况下,被批捕后,刑事案件一般会在五个月内审结,并判处刑罚,如果案情复杂的,会在七个月左右审理完毕,作出刑事判决。
2、从逮捕到判刑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批捕到判决需要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本文链接:http://www.manuelfisher.com/16133.html